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宣判。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检方称,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曾春亮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前报道:
来源:央视网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21-01-11 10:30:14 点击: 次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宣判。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检方称,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曾春亮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前报道: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