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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这里划定临时停车位!要注意这些问题→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22-05-09 10:36:34  点击:

告  知  书

广大商户和市民:

为积极做好聊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景区精细化管理工作,保障古城区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治理古城区两轮车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就规范古城区停车秩序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市民需求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古城区相关路段和区域划定临时停车泊位,供市民停放两轮车、摩托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停车泊位和停车提示牌。    

二、市民日常骑行的自行车、电动车、两轮摩托车应规范停放在人行道划线的停车泊位上,车身与马路垂直,车头向外,不得占用车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    

三、自行车、电动车、两轮摩托车未在停车泊位停放或超出、跨骑泊位,占用未划线人行道、盲道的车辆均属违法停放。古城区主要街路两侧未设置停车标志的区域一律不得停放车辆。    

四、根据文明城创建要求,将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将对违停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停放车辆,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员不在现场或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依法予以劝导,直至拖离。

五、共享单车发现乱停乱放的责令其公司及时处置,不能及时处置的交由有管理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共享单车的公司负责。

希望广大商户和市民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维护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


聊城市水上古城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