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今年高校招生考试中违规考生处理公告,包括《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和《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这四类共计12名考生,公告内容有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和处理依据。
根据拟处理意见,涉及违规的12名考生,分别将受到各自参与考试的成绩无效的处理。

据了解,目前对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正处于公示阶段。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由其所在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来源:搜狐教育
编辑: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