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十三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的任务要求,经市委同意,决定派出10个巡察组对10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轮巡察从5月上中旬开始,至6月中下旬结束,其中集中巡察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巡察组 |
巡察单位 |
联系电话 |
市委第一巡察组 |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18306358335 |
市委第二巡察组 |
市法制办 |
18306351565 |
市委第三巡察组 |
市油区办 |
18306358962 |
市委第四巡察组 |
市粮食局 |
18306357027 |
市委第五巡察组 |
市审计局 |
18306351550 |
市委第六巡察组 |
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
18306351782 |
市委第七巡察组 |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
18306351773 |
市委第八巡察组 |
市供销社 |
18306351651 |
市委第九巡察组 |
市地震局 |
18306351637 |
市委第十巡察组 |
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18306351560 |
三、主要任务
本轮巡察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2015年以来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在上述六个方面监督检查中,结合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实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找问题:一是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改革和重点工作方面,党组织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有没有打折扣搞变通、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是否能够树立党建主责意识、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没有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三是在履职尽责方面,有没有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服务群众效率低下等问题;四是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有没有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五是在选人用人方面,是否能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没有违规招聘安排工作人员,干部选拔程序不严格以及拉票贿选、违规提拔、任人唯亲等问题;六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方面,是否能够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没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有没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等问题;七是在资产资金管理方面,有没有管理经营不善、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有没有财务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
同时,还要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和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属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的单位,还要对该单位党组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积极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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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邮寄地址:聊城市委巡察办(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