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市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阿县自来水公司违规报销公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私家车保险费用问题。2012年4月至2016年7月,东阿县自来水公司违规报销该公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私家车保险费,共计12.83万元,尹海滨作为公司经理对此应负主要责任。东阿县住建局将尹海滨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有关人员退赔违规报销的费用。
临清市潘庄派出所副所长魏冬立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6年8月8日,临清市纪委检查时发现魏冬立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36.9平方米,超出规定使用面积。临清市监察局给予魏冬立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潘庄派出所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整改。
高唐县尹集镇卫生院院长鞠国芝违规操办其儿子婚宴问题。鞠国芝未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其儿子的婚庆事宜,且在操办过程中,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59万元,造成不良影响。高唐县纪委给予鞠国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收取的礼金。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远离纪律底线;要针对查处的共性问题,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要求,用铁的纪律纠治“四风”,在坚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的同时,着力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对履职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委(党组)的责任。
来源:聊城日报 编辑:刘凤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