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政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聊城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大众网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自今年5月1日起,凡入选聊城和谐使者名单人员将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库并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
记者了解到,聊城和谐使者是指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能力出众、群众认可,并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等原则选拔出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此次聊城和谐使者评选将面向在全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犯罪预防、人口计生、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等领域,并对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进行选拔,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进行选拔,并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倾斜。另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此次选拔方式将采取自上而下、逐级推荐等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本县(市、区)、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推荐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时需提供聊城和谐使者申报表,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人职业水平证书、获奖状况等证明材料以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办法》规定,聊城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500元津贴,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推荐优秀人选参加齐鲁和谐使者选拔,同时,和谐使者名单还将被纳入聊城市高层次人才库。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对聊城和谐使者领办项目进行重点倾斜和扶持及申请科研项目时优先给予政策、经费等支持。
据了解,聊城和谐使者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30名,管理期限为4年。在管理期满后,由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聊城和谐使者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期满评估“合格”的,可参加新一轮聊城和谐使者选拔申报;“不合格”的,取消聊城和谐使者资格。
来源: 大众网 编辑:李公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