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省《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对于之前社会关心的小学一年级儿童入学截止日期问题,省教育厅也做了规定。
小学一律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实行对口划片招生。各地要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学区进行招生,有条件的可实行弹性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高中招生,积极推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或“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办法。
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
减少和严格控制高中招生加分项目与分值,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完善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
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
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新生入学报到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
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