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教育局公布《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严格要求学校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及时优先补充体育课教师。对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至少开设3节体育课
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得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
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高中、职业学校及同类学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主题讲座每学期不少于2次。
有条件的学校可为中小学生增加体育课时,并积极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针对性;力争学校课程表透明化,向社会、家长公布,让家长与社会监督。
研究制定聊城市中小学运动项目教学指南,让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学生自己的兴趣、身体特征自愿熟练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小学一项、初中一项),高中也可再选择新的体育运动技能。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优势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健身操等基础个人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逐步形成“一校多品”的特色,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探索以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为纽带,打破班级、年级界限,推行“走班式”教学。学校要根据学生体质差异、身体发育规律,构建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削减、挤占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学校及个人凡因重大事情暂停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需提前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备案,批复后方得实施,并选择适当时机进行补课。
做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
优先补充体育课教师 杜绝学校体育教师转岗
《方案》规定,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调整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需要,及时优先补充体育课教师,师资紧缺的学校鼓励开展非体育专业教师转岗培训补充到体育教学岗位。
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重点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级培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和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等形式,力争用两年时间对全市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
落实体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运动训练、比赛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常规性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并将体育教师带队参加各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各项赛事成绩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评优选先条件。学校为体育教师配备相应的体育教学用品及装备。
在目前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凡按体育教师岗招聘的教师,严格落实体育教师工作岗位责任,杜绝转岗现象,规范教师岗位制度的落实,将转岗现象列入各县(市、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细则中进行相应的扣分或一票否决制,在各级各类学校评比、评优、评模范活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或一票否决制。
为缓解体育学科师资短缺的状况,提倡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非体育专业教师转岗体育学科的任教培训,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质量,保证开齐开足体育课程。
到2020年95%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要达标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达标建设计划,聊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全面改薄”和解决大班额问题,到2020年,按国家标准配齐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95%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达标规范,配好、配齐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并定期对体育设施、器材、场地进行补充与维护。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要密切合作,支持将体育场馆建在中小学校,将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建在中小学校或周边。
欢迎各行各业建设公共体育场馆,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俱乐部、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
完善制度措施,采取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
积极创建体育团队,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市、县两级学校考核评价中。对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建立约谈有关负责人的机制。
来源: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