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阿县刘集镇牛屯村村委会主任牛传华虚报套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并违规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牛屯村在申报“省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帮包村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资金30万元时,利用虚报的方式套取其中的16.29万元。牛屯村在收到全部扶贫款后,牛传华挪用其中的21万元,用于归还村集体欠款本金及利息。刘集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牛传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牛传华开除党籍处分。
临清市康庄镇梅王村党支部原书记梅富禄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2月,梅富禄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以其妻子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4万元。康庄镇党委给予梅富禄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阳谷县十五里园镇葛堤口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葛邦灿实施扶贫项目工作失职、违规收取押金等问题。2014年4月,葛邦灿将用扶贫款购买的能繁母羊81只分配给非贫困户,价值10.53万元;其中,葛邦灿本人领取3只,价值0.39万元。另外,在分配过程中,葛邦灿还违规收取领养户押金,共计5万元。十五里园镇党委给予葛邦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高唐县清平镇东大村党支部原书记董庆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4月,董庆玉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本村村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22万元。高唐县纪委将上述违纪问题与董庆玉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董庆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莘县俎店镇杨安州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杨代军骗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10月,杨代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己建设的110 米冬暖式大棚列为扶贫项目,骗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05万元。莘县纪委给予杨代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对问题典型、情节恶劣的,市纪委将直接调查核实。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努力遏制基层腐败滋生蔓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县乡纪委要进村入户,在最基层、第一线直接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以“精准”监督督促“精准”扶贫。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用问责激发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
来源: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