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访 东昌府新闻网-聊城视音频新闻门户网站

手机网站  |   帮助中心

首页 > 阳光三农 >三农政策

土地管理法改了!实实在在保护农民权益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9-08-28 09:05:12  点击:

103317q847w35p84uugw52.jpg

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四部法律。其中,关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决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这意味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从试点走向全国。

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在征地方面改革了征地程序,要求政府在征地前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协商,必要时组织召开听证会,跟农民签订协议后才能提出办理征地申请和审批手续。新法还首次采用列举的方式,对于哪些是公共利益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在征地补偿方面,改变了以年产值倍数法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做法,未来将实行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新法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删除了原来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在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后还可以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魏莉华:这是土地管理法一个重大制度创新,因为它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我们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

来源:三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