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东昌府区区级机构改革之后区政府各机构分别挂牌成立。
深化机构改革,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方面进行统筹设计,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将大大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东昌府区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组建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司法局;调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体制;优化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职责等。
新的机构成立后,各单位干部职工将始终牢记使命,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区政府各项工作新局面,为东昌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李斌 肖文 杨鑫 于继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