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4日消息,为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8月3日至4日,国家医保局连续召开3场DRG(按病组)/DIP(按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直播解读会,对医疗界及其广大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权威回应。会上关于DRG/DIP2.0的解读都有哪些惊喜和亮点?记者带您一探究竟。
亮点一:五大机制筑牢支付方式改革屏障
据悉,2019年起,国家医保局启动了以DRG/DIP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截至2023年底,全国九成以上统筹地区开展了DRG/DIP付费,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告诉记者,从医疗机构来看,很多医院在实行DRG/DIP之后,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一些二级以上的医院CMI值(病例组合指数)有了显著的提升;患者层面,就医成本显著下降,2023年职工医保以及居民医保次均的住院费用分别下降了5.5%、5.6%;从医保角度,通过改革,医保基金的稳定态势得到进一步巩固。
王国栋表示,DRG/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了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一是用好特例单议机制。特例单议机制是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复杂危重病例充分治疗、支持新药新技术合理应用具有重要意义。特例单议数量原则上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以内;二是落实好预付金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通过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资金压力;三是健全完善谈判协商机制。以客观费用为基础,由医疗机构代表、行业(学)协会和医保部门共同协商,也可探索邀请参保人代表参与谈判协商过程;四是创新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吸收一线医务人员意见,为规范管理、完善分组等提供依据和支撑;五是建立数据公开机制。用数据说话,引导医疗机构在数据中找到医保和医疗的平衡点和发展规律。
亮点二:让医生安心给老百姓看病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国家医保局反对把医保支付直接和医生挂钩。支付方式改革的制度设计,“其实就是想让医生该怎么看病就怎么看病,医疗机构只要规范诊疗,这就是希望达到支付方式改革的目标”。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进夫告诉记者,从改革之初,安阳市人民医院就确立了打地基、架柱梁、强学科、促发展的“四步走”战略,几年来,医院的资源配置方式和运营方式不断向高质量发展。“医疗与医保是命运共同体,我们改革的目标就是要结构优、效率快、质量好、成本少,争取用较低的医疗费用使当地的老百姓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在资源配置上,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转变;在成本控制方面,实现了从“算”到“管”的全流程监控,以主要病种的临床路径为基础,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让职能科室和辅助科室向成本负责,而不是把压力转到一线的医务人员;从绩效看,不将支付的结果推向医生层面,因为支付的结果是医院的事儿,让医生安心看病,对医生的考核是其医疗行为的合规性和医疗质量。”
亮点三:DRG/DIP支付不影响医院接受复杂病人
根据DRG/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材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对此,广东省人民医院副院长袁向东表示,DRG/DIP支付的逻辑本质上是根据资源的消耗多少来进行支付。“这对医院是非常大的利好,消除了医院收治复杂病人的后顾之忧,确保愿接愿治,能接能治。”
袁向东以主动脉夹层为例,一名高龄且合并多种基础疾病的主动脉夹层患者,整个手术下来以后将近花了45万块钱,按照DIP支付方式,医保支付约30万元,“我们把他列为特例单议病例,从而可以按项目结算,15万元差额得到了弥补”。
亮点四: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
王国栋称,国家医保局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省内异地就医实行DRG/DIP付费,参照就医地的付费方式和标准进行管理,压实就医地医保部门属地管理职责,规范异地病人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因病施治。另外,国家医保局将逐步研究探索跨省异地就医按DRG/DIP付费。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