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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农药使用等五方面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作者:东昌府新闻网 发表于:2017-04-01 09:12:53  点击: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由山东省食安办会同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制定的《2017年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正式出台。今年,该省将重点围绕农药使用、畜禽水产品、集体用餐、“三小”食品和农村食品安全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贯彻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设立农药生产和经营许可,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限制使用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将所有农药经营店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加快特色作物和小宗作物使用农药登记步伐,深入开展农药残留调查和超标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行为。

二是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以牛肉、羊肉、大菱鲆、乌鳢、鳜鱼为重点产品,以畜禽水产品养殖单位、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牛羊肉以假充真等行为。

三是集体用餐专项整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继续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高速路服务区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监管,严格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清洗消毒、场所清洁、餐餐留样”八项要求。严肃查处无证经营或超范围、超效期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三小”食品专项整治。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推进“三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掺假造假、腐败变质、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工商登记、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规范提升行动,结合实际编制正面与负面清单,全面规范“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是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农村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超过保质期、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要将农村集市、庙会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强化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各市要更加突出地方实际,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风险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提高整治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求各市、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注重风险防范,制定针对性的抽检监测计划;注重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双安双创”;注重严惩重处,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注重督导检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山东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安山东”品牌建设。

来源:人民网      编辑:王朝霞